来自国家发改委的数据显示,截至2021年12月底,我国第一批9705万千瓦风光大基地项目已开工约7500万千瓦,其余项目将在今年一季度开建,相关配套政策同步密集出台。
2月10日,国家发改委、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《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》,其中就“推动构建以清洁低碳能源为主体的能源供应体系”明确提出,以沙漠、戈壁、荒漠地区为重点,加快推进大型风电、光伏发电基地(以下简称“风光大基地”)建设,对区域内现有煤电机组进行升级改造,探索建立送受两端协同为新能源电力输送提供调节的机制,支持新能源电力能建尽建、能并尽并、能发尽发。
在此之前,国家能源局于1月21日发布《2022年能源监管重点任务清单》,将2021年11月明确的第一批以沙漠、戈壁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风光大基地建设情况列入专项监管范围,监管内容涉及风光项目、配套调峰措施、送出工程的建设情况。
位于内蒙古、青海、甘肃、广西、安徽等多个省区的第一批风光大基地项目敲定仅仅1个月后,国家能源局于2021年12月再次发布通知,启动第二批以沙漠、戈壁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风光大基地申报工作。
当前第二批风光大基地申报工作已经结束。据一位行业咨询机构负责人透露,第二批大基地规划已基本完成,将集中在三北地区的几大主要沙漠开展统一规划并进行公开招标,总规模可能远超第一批。
消纳形式方面,第二批大基地项目则以外送为主,利用基地周边已有的火电调峰能力,开展“火电+新能源”打捆送出。
文章来源:中国电力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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